吉林省人民政府關于禁止在
吉林省嫩江干流補充治理工程建設
征占地范圍內新增建設項目
和遷入人口的通告
為做好吉林省嫩江干流補充治理工程建設,確保工程前期建設征地實物調查工作順利進行,維護相關單位和人民群眾合法權益,根據《大中型水利水電工程建設征地補償和移民安置條例》等相關規定,現就有關事項通告如下:
一、吉林省嫩江干流補充治理工程位于大安市、鎮賚縣和前郭縣,建設征占地范圍為現有堤防距堤腳線兩側15米范圍內。起點為黑龍江省與吉林省交界處的鎮賚縣白沙灘大彎段,終點為嫩江與第二松花江交界處的前郭縣二松回水堤。占地范圍涉及鎮賚縣大屯鎮東西五家子村、哈兒撓水庫、英臺村,嘎什根鄉什家子村,五棵樹鎮八家子村,沿江鎮國營漁場、前少力根村、后少力根村,吉林省監獄管理局鎮賚分局;前郭縣平鳳鄉八家戶村、豐園村、嫩江村、黑崗子村、長江村,長山鎮庫里漁場、庫里三村,八郎鎮八郎農場;大安市四棵樹鄉南山灣村,太山鎮寶石村、萬山村,月亮泡鎮高陽窩棚村、東山頭村,白城市月亮湖管理局。
二、自本通告發布之日起,在吉林省嫩江干流補充治理工程建設征占地范圍內,禁止任何單位和個人新建、擴建和改建項目,禁止擅自開發土地、修建房屋及新建其他設施,禁止新栽多年生經濟作物和林木。相關部門要立即停止辦理該區域內項目及資源開發的有關證照。
三、自本通告發布之日起,上述區域內新遷入的人口不享有相關補償政策。
松原市、白城市和前郭縣、大安市、鎮賚縣政府要切實履行屬地管理責任,加強組織領導,嚴格執行國家和省政府相關規定,對于違反上述規定的單位和個人必須堅決制止并依法嚴肅查處。
特此通告。
吉林省人民政府
2022年1月27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