近日,有不法機構或個人通過小紅書等網絡平臺或其他渠道違規發布“掛靠參保”“代繳社保”服務信息,以收取服務費為由騙取錢財。
日前
吉林省社會保險提醒
“掛靠參保”“代繳社保”
其實是個別不法中介虛構勞動關系
為不符合條件的人員
獲取參保資格
或者協助其獲得
領取待遇資格的行為
屬于欺詐騙保
是違法的!
按照政策規定,在存在合法勞動關系的情況下,可以辦理養老保險費補繳業務,常見類型為:
一是正常補繳,適用于用人單位未按規定及時為職工參保繳費的情況,用人單位可以申請為職工補繳應參保未參保時間段的養老保險費。
二是漏保補繳,主要是針對在本省存在事實勞動關系的漏保人員進行補繳。
省社保局特別提醒:
所有補繳都是以真實工作經歷為前提的,任何聲稱“無需工作也能補繳”“包辦補繳”“代理補繳社保”的都是詐騙。
正常補繳需要由用人單位向社保部門提出申請,如果單位出現破產、注銷等特殊情況,可以由原單位上級主管部門或參保人自行申請。補繳業務具體的辦理條件、辦理流程、申報材料等內容以當地規定為準,詳情可咨詢當地社保局或撥打12333熱線。
省社保局提醒:
社保部門沒有授權任何公司辦理補繳或代辦其他社保業務,只要符合條件的單位或個人可以直接到社保部門申請辦理。任何聲稱交錢就可以一次性補繳社保的都是詐騙!請勿相信!
即使無法辦理補繳,也還有合法合規的繳費途徑讓參保人繳夠年限領取養老金。參保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,但未達到最低繳費年限的,可以選擇繼續按年度繳費,繳滿年限后就可以領取養老金了。
省社保局提醒:
符合補繳條件的群眾請選擇到全省各級社保局、各級政務大廳社保窗口、“吉林省社會保險公共服務平臺”、“吉林省社會保險”微信小程序或支付寶小程序等官方渠道辦理業務,謹防上當受騙。
來源:“吉林省社會保險”微信公眾號、“長春日報-掌上長春”微信公眾號
初審:劉晗
復審:馬萍
終審:張宇